西安再次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应急响应

07.12.2015  19:19

    12月5日轻度污染,12月6日中度污染,今日(7日)AQI数据一路攀升。经会商,西安市治污减霾办决定启动西安市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这已是今冬第二次启动黄色应急响应,该级别应急响应一周前刚刚启动过一次。

    中小学 幼儿园应减少户外活动

    西安市空气质量监测平台数据显示,今日上午8时AQI为189,接下来198、202、215、227,到下午1时,AQI指数为229,已达到五级重度污染。今日下午,西安市治污减霾办紧急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的通知》。

    近几日温度回升逆温、空气湿度增大,受污染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综合影响,12月5日起,西安空气质量持续处于中度到重度污染状态。经环保与气象部门会商分析,近期大气污染状态仍将持续,并有进一步加重趋势,预测12月10日弱冷空气到来前空气污染指数将持续处于中度至重度污染之间,已达到《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发布条件。

    Ⅲ级应急响应时,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应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各级教育部门应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各级卫生部门应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公务车应停驶30%

    根据Ⅲ级应急响应规定,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工业减排方面,全市1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应停止运行;燃煤发电企业、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应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机动车减排方面,公安部门负责实行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禁行区行驶;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督导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确保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的基础上,再停驶30%公务车,停驶车辆停放于所在单位指定地点。

    防止扬尘方面,全市建设施工单位的涉土施工作业,以及未建设密闭料场的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均应暂停,并对裸露场地至少每日3次洒水降尘;中心城区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要增加清扫保洁频次,除低温天气(0℃以下)和交通高峰时段外,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3次;暂停建筑垃圾清运审批;禁止公路沿线焚烧落叶、垃圾;全市拆迁工地停工等。

    此外,禁止露天烧烤、垃圾杂物焚烧、秸秆焚烧等行为;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净化设施未正常使用的餐饮单位应停业;禁止在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气象部门应在具备条件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交通运输部门应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将被追责

    上述措施的落实涉及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多个部门,西安市治污减霾办要求各有关单位在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下午17时前向市治污减霾办书面报送各项措施落实及检查情况。西安市治污减霾办、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应急办将组织督查队伍,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及重污染日应急响应情况进行督查,结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月度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