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女子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公司 工商:建议走司法程序

26.12.2017  00:43

小吕说工商注册信息里的身份证正是她大二时丢失的那张。

西部网讯(记者 陈嘉伟)“我的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公司,现在不能上班。”近日,西安市民小吕向反映,称自己名下莫名其妙多了一家公司,而现在要去银行上班,却因这个公司与银行制度冲突,无法入职。

丢失身份证被冒用 注册公司自己不知情

学财会专业的小吕,最近找了份银行的工作,但小吕却高兴不起来,“银行要求员工名下不能有公司,不管是新入职的员工还是老员工都是一样的,否则就不能入职或者继续工作。而我的名下却有一家公司,导致无法入职。”小吕说。

这让小吕犯了难,因为自己对名下的公司并不知情。随后小吕找到了西安市工商局未央分局,在未央分局小吕拿到了自己名下公司的全套资料。

通过查阅注册资料,小吕发现资料里的身份证是自己大二时丢失的身份证,“肯定是有人拿了我的身份证,冒用我的身份信息注册的。

据了解,该公司名为“陕西威尔斯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小吕是唯一的股东。公司在2014年11月注册成立,目前处于吊销状态。此外,注册资料还显示,公司注册时李某和小吕都未到场,而是由共同委托代理人冯某代理注册的,而小吕说公司法人李某和委托代理人冯某自己都不认识。

工商部门:建议走司法程序

12月22日记者和小吕一起找到了西安市工商局未央分局的张科长,而在咨询此事时又遇到了一名被冒名注册公司的群众。张科长表示,目前这种事情很多,已经成为令工商部门最头疼的问题之一。“但这不是工商部门审查不严,或者是违规操作。

张科长说目前工商登记注册实行的是形式审查,不是真实性审查,工商部门只审查资料是否齐全,不对真实性进行审查。“这是国务院2014年7号文件颁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所规定的。

对于材料的真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张科长说。

对于小吕的情况,我们也不能只听他的一面之词,目前只能作为股东之间的纠纷处理。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规定股东与公司、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工商登记争议引发民事纠纷时,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司法救济。所以我们建议小吕起诉。

因为入职有时间要求,而走司法程序需要的时间太长,小吕想尽快把此事处理,张科长说也可以用行政手段处理。“首先要有报案材料,证明小吕的身份证曾丢失过,其次还需要对登记资料上的笔迹做鉴定,或者对资料上的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核实,笔迹或者经营场所有一个是假的,我们就可以按虚假资料处理。”张科长说按虚假资料处理后,工商部门会传唤法人代表李某,如果李某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就发布相关公告,公示两个月后就可以把小吕的名字去掉。

但是还是建议走司法程序,目前这个问题太普遍,如果走司法程序相关人员可以受到法律的惩罚。走行政手段,我们无法对其进行处罚,起不到警示的作用。”张科长说。

编辑:王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