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休职工接收安置首次实现当年计划当年完成

26.01.2015  08:26

  中国社会报:2014年是国家和军队深化各项制度改革年。军地安置部门乘势而上,积极努力,仅用8个月时间,就完成了第六批军休职工1.9万多人接收安置任务。

  这也是自1992年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集中按批次移交安置以来,历史上首次实现的当年计划当年完成。

  2014 年,军休职工移交安置工作与往年相比有三方面的变化:一是第六批军休职工职级高且分布较为集中,由于中央财政经费保障标准低,集中安置地区财政负担过重,当地民政部门接收安置阻力大;二是第六批军休职工安置计划下达晚,且与2014年军休干部安置任务叠加、交接工作交织进行,相互影响、互相制约;三是经过多年接收安置,剩下的多是一些因住房或其他遗留问题未解决而思想工作难做的硬任务,一度影响了移交进度。

  针对上述情况,民政部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移交安置工作进度。一是积极协调财政部,将中央财政保障军休职工经费标准从年人均2.4万元提高到3.3万元,减轻了地方财政压力;二是积极协调公安部、总后勤部,联合出台易地安置政策,放宽军休职工易地安置条件,解决了因易地安置难滞留部队的“老大难”问题;三是积极会同总后勤部,采取下基层督导、进度通报、现场协调、进京约谈等措施,一家一家地盯,一省一省地促。与此同时,各地按照民政部的要求,民政厅(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和安置办主任深入一线、督促协调,主动帮助基层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移交安置进程大大加快。

  经过军地共同努力,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和西北5 省(自治区)率先在全国完成军休职工移交安置,河北、辽宁、江苏、湖北、广东、四川等任务重、难度大的省,采取有力措施和得力方法,紧随其后提前完成。截至2014年底,除个别自然减员、大病医疗未终结等,第六批军休职工接收安置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