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的通知
31.03.2016 00:26
本文来源: 农业厅
陕农业发〔2015〕108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
按照《陕西省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试行)》(陕农业发〔2014〕153号)和《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5〕103号)要求,经各市县农业部门申报推荐,省农业厅组织农业、畜牧、果业、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经营管理等专家评审,决定认定西安市灞桥区东升家庭农场等517个家庭农场为陕西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现予以公布,并颁发证书。
希望被认定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强化经营管理,不断提升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和商品化发展水平,有效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推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各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创新服务手段,强化政策财政支持,加大宣传推介,按要求开展示范农场动态监测管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全省适度规模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陕西省农业厅
2015年12月30日
农发(2015)108号附件.doc
本文来源: 农业厅
31.03.2016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