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农业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8.01.2015  10:07

 

在1月21日召开的陕西省宣传部长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安康市农业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局被省农业厅评为全省农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基础上获得的又一殊荣,这是对该局文明创建工作的高度肯定,标志着该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安康市农业系统以“服务三农,奉献安康”为宗旨,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争创省级文明行业和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塑造“工作一流、言行文明、为人真诚”的农业干部形象为目标,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夯实发展基础,激发创建动力。通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最美基层农技员”评选、举办“道德讲堂”、制作农业特色文化宣传展板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不断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引向深入,使农业干部凝聚力、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有了显著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相继荣获“市政府机关迎新春拔河比赛”第一名,自创歌曲《农业人的梦》荣获“市直机关工委歌颂祖国歌颂党、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歌咏比赛”优秀组织奖,“省农业系统农业梦·农业精神大讨论征文”分获一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次,“2013年度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及“2013年度双创工作”先进单位,农业干部汪德义、成群分别获得“全省农业系统践行农业精神标兵”、“安康好人”荣誉称号等奖项,系统上下形成了现代农业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