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启动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监管工作
29.12.2016 03:33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是食品经营的源头,贯穿于生产、经营、消费的各个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是否安全,批发市场是监管的关键。为此,我省在多方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率先启动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监管工作。
该《办法》共七章二十条,注重引导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是否接受过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食用农产品抽检是否符合要求3个关键项目作为评定基础,以国家食药监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评定依据,从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情况、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情况、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义务执行情况、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销售者义务执行情况、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工作开展情况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等六个方面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综合评定,将市场分为守信市场(A级)、基本守信市场(B级)、失信市场(C级)和严重失信市场(D级)四个级别。同时,《办法》还对评定后各等级市场的检查批次、监管要求,特别是对评定为C级、D级市场所应采取的监管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在强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诚信自律意识,规范批发市场销售行为的同时,将有力促进监管效能的提高,为我省在2017年全面完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批发市场达标创建活动打下坚实基础。(食用农产品处供稿)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9.12.2016 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