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各有关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
为了落实农业部和省农业厅关于大力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的总体部署,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增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经营管理能力,根据《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开展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轮训的通知》精神和省农业厅职业农民培育的有关要求,省局决定拟举办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我省农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前景;
2、国内外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与趋势;
3、合作社经营管理;
4、精准农业与互联网+。
二、培训人员
培训对象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理事长要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60岁。所在合作社农业机械原值、经营收入、作业规模和社会影响力排在当地前列。
三、时间地点
分两个班次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市按通知要求提前遴选参训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各30人,榆林60人,由市农机管理部门统一上报,并报一名带队人员。
2、各市推荐3至5个规模较大,具有典型特色且不同经营类型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经验交流,字数控制在3000以内。
3、请各市填写《陕西省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培训报名表》(见附件),一并与交流材料电子文本于2016年9月 20日前报送省局科教处。
联系人:杨绍军
电 话:029-62822228
附件:陕西省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培训报名表 userfiles/file/20160907154724.doc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