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机化生产信息网上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
4月24日,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印发了《关于农机化生产信息网上直报系统改版的通知》( 农机管〔2017〕16号),明确新版全国农机化综合管理系统(http://zyzb.njztc.com)开始运行,同时停用旧系统。为做好农机化生产信息网上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春耕”、“三夏”和“三秋”重要农时农机作业进度信息报送工作是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掌握农机化生产进度和工作进展情况,提高农机化生产组织管理工作水平,科学有效指导农机化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市、县两级要落实信息报送人员和责任领导,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全面上报信息数据。
二、按期上报。 部农机化管理司农机化生产信息报送有严格的时间节点,各地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新版报送系统实行逐级上报制度,统计数据网上自动汇总生成。即,设区市范围内,只有所属县(区)均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统计数据,才能汇总生成本市数据,并按时上报省局;同理,只有各设区市在规定时间内将统计数据上报省局,才能网上自动生成全省统计数据,并按时上报农业部。也就是说,在统计当天,若全省有一个县(区)不按时上报,将导致全省数据无法上报农业部。因此,各市县务必按时上报统计数据。
三、定期通报。 省局将对各地通过“全国农机化综合管理系统”上报作业进度情况进行定期通报,促进全省工作全面开展。
各地若对新系统操作、使用方法等功能有疑问,请拨打系统客服400-133-9797。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