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深耕整地面积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09.10.2015  07:06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为全面掌握全省农机深松(深耕)整地工作情况,现就做好农机深耕整地面积统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耕概念。 依据《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年报》指标解释,农机深耕面积是指深度在25厘米(包括25厘米)以上的机耕作业面积。

二、统计时限。 各地应依据深耕概念,对今年春季、“三夏”和“三秋”期间的农机深耕整地面积进行全面统计汇总。

三、上报要求。 各地应及时安排布置统计上报工作,随10月份《2015年农机深松整地进度统计表》(11月5日前上报),增设“备注”栏目,一并上报农机深耕整地面积。

各地要高度重视,确保农机深耕整地面积准确真实。

联系人:邹英卫  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9-62822216、62822225(传真)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