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6年农机维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
为了切实做好2016年农机维修管理工作,提高农机维修质量,确保农业机械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农机化作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资质许可,净化维修市场
农机维修厂(点)资质许可是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赋予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的重要行政许可职能。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站在依法履职的高度,强化措施落实,从严全面监管,努力推进农机维修厂(点)资质许可工作。在管理范围上,各地要在做好专门的农机维修厂(点)资质许可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开展社会化维修服务的农机生产(销售)企业“三包”技术服务中心和农机合作社维修间的资质许可,促使其达到相应的开业技术条件要求,规范其从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在推进措施方面:一是要广泛宣传农机维修资质许可的法律依据和法定程序,提高农机维修者依法接受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依法监管氛围。二是要宣传推广资质许可工作好经验和好做法,推进工作平衡发展。三是要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要求,依法做好发证后监督检查工作,查处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农机维修监管水平。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对于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的,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督促其重新办理申请手续,并予换发新证,以保证其业务的持续开展。
二、实施项目引领,提升维修能力
今年,我省继续实施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建设项目,各地要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并注重发挥项目实施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向当地财政部门争取资金,采取列项扶持方式,对本地区有发展空间和潜力大、扩大发展意愿强烈和其周边维修需求旺盛的农机维修厂(点)或农机合作社给予扶持,促使其提档升级,提升维修能力。同时,要继续加强对已扶持的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的帮扶指导,帮助其在提升规范管理、扩大维修数量和提高经营效益等方面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职责
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农机维修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地要按照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手段落实和组织领导落实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农机维修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将农机维修管理工作摆上应有位置、纳入议事日程,推行目标管理,提高监督管理水平,为我省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维修环境。
11月底前,各市要将年度农机维修管理工作总结以正式文件上报局管理法规处(邮箱: [email protected] ),总结中农机维修厂(点)资质许可数据以上网许可的数据为准。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