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农机安全监管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

14.08.2018  19:33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

2018年上半年,全省紧扣农机安全攻坚行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源头管控和安全检查,确保了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态势平稳良好。现就上半年农机安全监管信息报送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农机事故信息

(一)全省农机事故情况: 全省共发生农机事故52起,其中道路外农机事故45起(拖拉机事故13起,收割机事故32起),造成3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694万元。农机道路交通事故7起(拖拉机事故2起,收割机事故5起),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6万元。未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与2017年同期相比,道路外农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46%、57%、31%、73%。农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36%、71%,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为1人、3人,同比持平。

(二)事故原因简析 :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占15%),法制意识淡薄、安全意识差(占15%),操作不当(占55%),地形地貌地物(占10%),机件失灵(占5%)。收割机事故占事故总起数的71%,占死、伤人数的58%,并呈逐年上升趋势。

(三)各地农机事故上报情况

上半年除极个别市县区事故报送滞后外,全省农机事故统计工作规范性不断增强,各市基本都按时完成事故统计上报。一些市区农机事故上报起数较往年大幅下降,不能真实反映当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所有市区没有按规定上报半年农机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季度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评估报告。

事故录入较为规范市区:汉中、榆林、宝鸡、铜川、咸阳。

二、农机安全监管专项工作

农机安全攻坚行动是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三项攻坚战”的具体措施,各地普遍比较重视,都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渭南、宝鸡、铜川、汉中、韩城按要求上报了农机安全攻坚行动上半年总结。

各市区高度重视2018年“农机安全宣传月”活动,不同程度举办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效果显著。其中韩城市举办了农机文化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形式新颖,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

三、农机安全信息宣传

2018年上半年,省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网共收到各市、县报送宣传信息219条。其中西安168条(含所辖县区,下同),铜川36条,宝鸡41条,咸阳1条,渭南73条,延安21条,榆林42条,汉中2条,安康11条,商洛1条,韩城13条。上半年我省农机监理信息报送质量和数量有了很大提升,一部分信息被推送到部、省农机化信息网站。信息内容丰富、范围广,很好地宣传报道了我省基层农机安全监理新动态,安全监管方面的新举措,农机安全监理战线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充分展示了农机安全监理行业的良好风貌。

四、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农机事故报送。 一是提高认识,真实上报农机事故是农机部门法定职责,同时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做到事故应报尽报,杜绝不报、漏报、瞒报。二是加强与公安、安监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及时交换农机事故信息,确保安监直报系统和农机行业报送的农机事故起数的一致性。三是明确农机事故报送相关事项,凡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层级上报时限从2小时调整为1小时。农机生产安全事故限于农机死亡事故、农机受伤事故,除录入农机事故报送分析系统外,要同时上报至同级安监部门。各市务必于次月4日12:00时前完成上月事故统计报送;7月4日、次年1月4日前分别向省农机局监理处报送半年和全年农机事故统计分析报告;每季度末次月5日前务必汇总上报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评估报告(简要说明安全态势、农机事故发生数量、事故发生原因建议等)。

(二)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资料报送。 务必按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文件和农机安全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按时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和活动工作总结以及相关表格,所有上报材料须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后,再以正式文件报送纸质材料。

(三)强化农机安全信息宣传。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上半年农机安全宣传信息工作,特别是报送信息少的地区,要查找差距,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信息宣传工作。凡涉及农机安全监管的信息,在上报省农机化信息网的同时,上报省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网平台。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