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局扶持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建设
13.03.2017 21:05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农机维修是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机化发展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近日,省农机局下发专项通知,确定以现有基础条件较好、提升效果明显的农机维修厂(点)为帮持对象,扶持建设9个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
《通知》要求各地强化措施落实,切实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一是制定实施方案。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指导项目实施工作。二是夯实各级责任 。 县级农机管理局(站)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局长(站长)是第一责任人;市级农机管理部门是项目实施监督和验收主体,定期派员监督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项目有序实施。 三 是严格资金管理 。 农机管理部门按照实施进度,分批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和资金用途。
局管理法规处 王继科供稿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13.03.2017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