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局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省级农业机械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委、中心)、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财政局,韩城市农机中心、财政局:
为了推动我省农业机械化快速健康发展,提升农业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6年省级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预〔2015〕102号)文件的要求,制定了2016年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现代农业机械化装备示范项目申报内容及要求
(一)全程机械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1、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2016年计划在全省建设10大类25个全程机械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即:一是在关中地区建设6个规模1万亩的小麦(玉米)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4个规模千亩的蔬菜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3个规模千亩的果业(苹果、猕猴桃)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3个畜牧养殖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二是在陕南地区建设1个规模5千亩的水稻(油菜、小麦)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2个机械化生产加工规模1万亩的茶产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1个规模2千亩的核桃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和1个生产规模50万袋的食用菌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三是在陕北和渭北地区建设2个规模1万亩的薯类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1个规模万亩的旱作节水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和1个规模千亩的果业(苹果)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
2、项目资金支持重点。省级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在巩固原十大农业全程机械模式创建的基础上,在全县(区)适宜地区进行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装备模式和经营模式的示范推广。引进深松机械、新型机械和生产中急需规模化的机械设备购置或补助;用于培育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以及加强农机合作社组织的库棚建设和设备配套;园区的田间管理、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宣传等。
3、申报条件和要求。原则上按2015年承担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项目县的基础上申报,每个省级示范园区按35万元资金规模申报。
(二)优势(特色)农产品农业机械化试验、示范项目
1、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2016年计划在全省选取31个县区,每示范区按照 10万元资金规模进行申报。实施玉米、水稻、油菜、果园、畜牧、设施农业、茶叶、薯类和特色农产品加工等农业机械化示范区进行试点示范。
2、省级项目资金支持重点。省级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机械化技术的试验示范、新机具引进、技术培训、宣传推广和作业补助等。
3、申报条件和要求。项目计划的申报坚持“突出重点,择优扶持”的原则;项目的选择必须紧紧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布局,坚持以提高优势(特色)产业机械化,集中示范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突破发展瓶颈的原则。
二、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内容及要求
(一)农机化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一是计划在全省采取“以奖代补” 方式,扶持新建农机专业合作社40个,每个合作社按照5万元资金规模申报。二是计划在全省培育建设10个现代农机合作社,促使其农机资产达到原值500万元以上的农机合作社示范社,每个合作社按照30万元资金规模申报。
2、省级项目资金支持重点。新建农机合作社扶持资金用于新建合作社的启动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现代农机合作社扶持资金用于农机装备购置。
3、申报条件和要求。一是新建农机合作社项目。新建合作社资金下达到市级农机管理部门,由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组织实施。凡在2016年年内新建并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机合作社,经市级农机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奖励资金。二是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资金下达到市级农机管理部门,由其采取“先购后补”方式组织实施。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应在工商登记两年以上(2013年12月底以前登记)、入社社员50人(户)以上、现有农机资产原值达400万元以上、通过土地流转或土地入股方式规模经营粮食作物200亩以上、机具库棚等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的合作社中优选扶持对象,促使其年内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购置农机具总值100万元以上。待机具购置到位,经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实地查验机具和购机发票后,拨付补助资金。2014年、2015年已实施过省级农机合作社装备能力提升项目和从事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的合作社不得实施该项目。三是新建农机合作社项目和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由市级农机、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申报。
(二)农机技能培训鉴定和维修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一是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示范项目。2016年计划在全省选取10个县区实施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示范项目,每县区按照10万元资金规模申报。二是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在全省新建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10个,每中心按照10万元资金规模进行申报。三是农机培训机构能力建设。计划在全省选取10个县农机化学校或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2015年已实施的县份不再申报),每校按照10万元资金规模申报。
2、省级项目资金支持重点。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示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机从业人员鉴定费补贴、考评员培训和鉴定仪器设备购置;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维修车间、维修配件库房和维修场地等基础实施建设、维修设备和检测设备购置以及维修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农机化学校的电教设备和维修检测设备的购置。
3、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示范项目的县级农机管理局(站)应具备设立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配备鉴定考评员2-3人、鉴定工作和档案管理规范和近年鉴定人数位居本市前列等条件,2014年、2015年已实施过该项目的县区不在申报;申报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建设项目的农机维修厂(点)或农机合作社应具备设备较为齐全、从业人员5人(维修工不少于3人)以上、维修服务辐射周边乡(镇)且年维修农业机械200台(件)以上、取得二级(含)以上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技术等级证书、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等条件,之前已实施过该项目的不能申报;申报农机培训机构能力建设的县,应选择已许可的拖拉机驾驶学校。
(三)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计划在全省选取15个县(区)配备农机驾驶人智能考试设备。每县(区)按照10万元资金规模申报。
2、省级项目资金支持重点。省级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配置农机驾驶人智能考试装备。
3、申报条件和要求。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项目的申报,优先在获得国家或陕西省“平安农机”示范县称号、农机拥有量大县中选择,之前已配备实施过的县区不再申报。
(四)农机研发引进试验及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一是计划在全省选取20个科研院所和农机管理推广机构对农业机械化生产的薄弱环节关键机具研发、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项目按照10万元规模申报(填写附表3)。二是继续扶持已建立的农机新机具引进试验基地建设,每基地按照60万元规模进行申报(填写附表2)。
2、省级项目资金支持重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引进先进农机具的购置、试验、示范和科研开发等。
3、申报条件和要求。一是农机研发引进试验项目。申报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实施项目所需条件和经费保障,科研院所申报的课题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该项目审定和申报统一由所在地,市级农机主管部门填写《陕西省农机科研开发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申报书》(附件)及项目建议书,通过网络报审。二是农机新机具引进试验项目,由已建立的五个基地申报。
(五)基层(街镇)农机补贴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计划先对特别困难的50个基层(街镇)农机补贴信息系统建设,每街镇按照4万元资金规模进行申报。
2、省级项目资金支持重点。基层(街镇)农机补贴信息系统建设资金用于对乡镇农机部门配备补贴专用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身份证读卡器等补贴专用办公设备配备。资金逐级拨付到县,由县级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进行统一采购后,调拨街镇使用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3、申报条件和要求。陕南三地市采取由市级统一申报的方式,项目实施应选取产业明晰购置补贴机具需求量大,人员素质较高的街镇进行申报。
(六)省级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省级农机信息化建设项目,按155万元规模申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按150万元规模申报;农机产品鉴定和质量监督经费,由省农机鉴定站按照120万元规模申报。
2、省级项目资金支持重点。省级信息化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农机实用技术培训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软件开发和设备购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补贴政策宣传、资料印刷、政策调研、补贴政策管理督导和操作系统升级和培训;农机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省农机鉴定站开展全省农机产品推广鉴定工作。
3、申报条件和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范围、规模和资金支持重点进行申报。
三、省级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程序
2016年项目法分配的省级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除特殊申报要求的,继续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县级(省直管县)农机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项目指南要求,逐级编报项目申报书,各级主管部门不得代编代报。项目申报必须要通过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库系统(网址http://xmk.sf.gov.cn)申报。项目申报投资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必须填写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项目必须附项目事前评审报告和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意见表。在通过网上申报的同时,将申报文件(按项目名称和项目分管业务处(室)站)进行分类整理并由市级统一汇总,装订成册于9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报送省农机局、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16年省级农业机械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申报指标明细表
2、陕西省2016年省级农业机械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格式)
3、陕西省农机科研开发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申请书(格式)
4、2016年省级农业机械化专项资金项目业务分管处(室)、站一览表
userfiles/file/20150804091311.doc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陕西省财政厅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