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的通知
01.12.2014 19:40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委、中心)、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神木县、府谷县农业局:
按照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报送2014年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的通知 》(农机管〔2014〕37号 )的要求,现就报送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基本涵义,认真搞好总结。 农业部《关于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意见》明确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基本涵义,即“农机社会化服务是指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为其他农业生产者提供的机耕、机播、机收、排灌、植保等各类农机作业服务,以及相关的农机维修、供应、中介、租赁等有偿服务的总称”。请按照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基本涵义对2014年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重点突出投资情况(市县两级的投资)、关键举措、取得的成效及政策建议等。
二、逐县调查摸底,填写统计报表。 各设区市要迅即与所属县区联系,开展调查摸底,并按照“指标解释”认真填写《2014年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统计表》(指标解释及统计表见附件)。
三、严格时限要求,按时上报材料。 2014年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总结及《2014年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统计表》于12月8日前电子版报我局管理法规处。
联系人:张存贤 景华
电 话:029-62822226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2014年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统计表及指标解释
userfiles/file/20141201135909.doc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12月1日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01.12.2014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