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水电处全面安排“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总结工作

30.04.2015  11:28
          4月28日,厅水电处组织召开了全省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总结及验收工作会议。会议听取了4个市、17个县的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分析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年内全面完成“十二五”项目建设任务进行了详细部署,并对进度、质量、验收时间、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逐一夯实了任务和责任。
     
          “十二五”期间,水利部批准我省14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截至目前共下达42处项目,总投资17.1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9960万元(不含2015年投资),总装机19.9万千瓦,已完成32处电站,在建10处,完成装机13万千瓦,累计完成投资14.3亿元; “十二五”期间,水利部批准我省小水电代燃料项目5处,项目总投资2.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5150万元,总装机1.65万千瓦,其中2处项目电源工程已完工,其余3处电源工程在建,累计完成投资1.1亿元。
     
          目前,两类项目建设总体态势良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项目可望在今年10月底完成省级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各项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实施规模及影响力持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