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获中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补助资金2亿元
14.06.2016 18:57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日前,国家发改委确定总规模30亿元的中央资金,对相关工作完成较好的23个省(区)进行补助,我省被列入补助范畴,获得补助资金2亿元,在全国排名第5位。
今年以来,国家调整了农村饮水安全支持政策,责任主体由中央变成地方,建设规划由地方编制,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落实,中央投资大幅度削减,年度资金总规模仅为30亿元,且重点对贫困地区等予以适当补助,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资金面临很大压力。面对政策层面的新变化,省水利厅精准对接和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村改善饮水条件,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摘帽脱贫用水安全,积极与水利部沟通争取,及时编报了“十三五”规划和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得到了国家的倾斜支持,实现群众生活用水到“锅头”的目标良好开局。
今年,全省计划改善和提高贫困地区及特殊地区群众70万人的饮水条件。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精准精细施策,改造配套提升,重点支持扶贫攻坚等建设任务,将70%的资金覆盖贫困地区群众,建设281处工程,解决和改善27.2万农村群众的饮水条件。(记者:郭军 通讯员:刘艳芹)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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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6.2016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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