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何时能“举家进城”
●“举家进城落户”的政策目标,意味着“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境遇将得到根本性改变,意味着城镇化过程中亿万劳动者个体的生存与发展质量,将获得进一步重视与提升。其意义和影响渗透到经济社会各个层面
这个春节,许多电商打出了“春节不打烊”的新招牌。年三十在网上订购的冰箱,大年初一就快递到了家门口。不过,因为厨房门太小,送货小哥不得不先拆门,把冰箱搬进去,然后再把门安好,颇费了一番周折。
大过年的让人家忙前忙后,笔者心里很是过意不去。送货小哥倒是不急不躁,始终乐呵呵地。寒暄中得知,小伙子老家在东北农村,跟媳妇一起在北京打工好几年了。今年春节,公司排班送货不歇业,他就把父母和孩子从老家接过来一起过年。小伙子说,这是他们全家人在北京过的第一个年,感觉很新鲜、也很踏实。他最大的期盼就是早日在城里安家,让孩子进城读书,把老人接到身边养老。
眼下,我国农民工数量达2.7亿多人,已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然而,很多农民工都像这位东北小伙一样,还过着候鸟般迁徙的日子——他们早已离开农村老家,但那里仍有老人、孩子和太多牵挂;他们在城里打拼、生活多年,可熟悉的街巷中却没有自己的家。这种一颗心分两头的滋味确实不好受。
很多农民工在城里有稳定的工作,却为何一直落不下脚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办不了城镇户口。户籍在农村,人在城市,孩子的入学、升学,大人的医疗、养老都面临很多现实难题。这本薄薄的户籍册,将农村与城镇分隔开来,让许多人进城务工多年却仍无法摆脱“农民”身份。去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6.1%,城镇常住人口达到7.7亿,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较低,“农民”变市民进展缓慢,造成我国虽然城镇化速度不低、但质量却不高。
城镇化不仅仅是城镇规模和人口的扩张,其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是让农民“进得来、留得下、有尊严”。说到底,就是推动具备条件的农民在城市落户,并享受与城里人同样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培训等。这既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户籍制度,也需要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的短板,消除农民工进城落户的制度性障碍和差别化待遇。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围绕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采取要求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给推进新型城镇化定了调调,也给广大农民工吃了一颗“定心丸”。特别是,“举家进城落户”的政策目标,意味着“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境遇将得到根本性改变,意味着城镇化过程中亿万劳动者个体的生存与发展质量,将获得进一步重视与提升。其意义和影响渗透到经济社会各个层面。
让农民工“举家进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何帮助他们把衣食住行安排好,迈出落户的第一步,政府和有关部门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比如,鼓励农民在中小城市就近购房,银行按揭能不能再优惠些?买不起房子的农民工租房居住,政府能不能多提供一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
帮助农民工“举家进城”,还要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不少农民工担心,如果举家进城落户,原来的土地和山林承包经营权怎么办,宅基地会不会被收回去?村集体的收益分红还有没有自家的份?这些问题都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打消疑虑,维护他们应有的权利。
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小家幸福、“大家”梦圆。愿那万家灯火,能温暖更多人的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