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 须按月足额支付到本人

15.04.2016  11:09

  记者昨日从陕西省人社厅获悉,《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到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实施意见》指出,要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分包企业必须建立农民工名册,与每名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分包企业要逐月把农民工名册、每名农民工的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送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部;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要及时登记管理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等,在项目竣工后至少保存3年备查。

  要明确工资支付和清偿主体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直接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和分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到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南水北调中线完成2021—2022年度调水目标
  记者1日从水利部了解到,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顺利完成2021—2022年度调水任务,调水92.陕西新闻
陕西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丰硕
  近日,记者从2022年陕西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该省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丰硕,累计投入超1000亿元,完善提升农村公路近10万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达15.陕西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