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触电身亡 赔偿数额难统一

09.06.2015  15:25

  18岁河南籍农民工郭某来汉打工,不幸意外触电身亡。家人索赔,可因赔偿数额难以统一,郭某家人情绪激动。昨日,从青山区司法局获悉,经本报公益律师法律援助,相关各方最终达成一致,家属获赔51万元。

  2014年8月,青山居民丁某使用多年的空调损坏,其岳父黄某找到维修中心要求检修空调,郭某征得店主同意,随黄某一同前往丁家查看。当检查楼顶的空调外机时,郭某意外触电身亡。

  死者家属认为事故责任方在户主丁某,故向丁某提出要求,追究事故责任。

  经相关机构鉴定,空调室外机绝缘保护装置失效,存在严重漏电现象。鉴定机构负责人说,该空调已用8年多,到处漏电,“不论是谁接触该空调都会有触电的危险”。

  接到求助后,本报公益律师团联合青山法援中心,委托公益律师湖北欣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正对郭某家属提供法律援助。据调查,郭某打工的维修中心不具备空调维修资质,且对维修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郭某本人也没有维修资质,丁某也未审查郭某是否具备资质。

  刘律师认为,空调生产商、维修中心、户主和死者本人都存在过错,单独让哪一方承担责任都有失公平,该起事故属于混合过错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产品质量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空调漏电是直接原因,空调生产商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维修中心不具备空调维修资质,且对维修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店主承担相应的责任;户主丁某及黄某未审查维修作业人员的资质,也应承担选人不当的责任。

  5月21日,在法院主持下各方达成调解,赔偿金额由空调的生产商承担约45%、店主丰某承担近30%、户主丁某及黄某承担约8%,家属最终可获得51万元的赔偿款。 (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周敏芳 裴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