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冬春重点救助对象安全温暖过冬

12.11.2014  18:53

  随着冬季气温的不断下降,宝鸡市从三个方面入手,集中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和五保户、低保户生活困难,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一是及早下发《关于做好冬令春荒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和乡镇(街办)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精心部署,认真安排,全面调查,进一步核查受灾群众生活情况,制定《受灾群众救助花名册》,认真执行《受灾群众救助卡》发放制度和实物救济制度。

  二是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做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要求,进一步完善冬春救助发放办理程序,严格遵循“本人申请、村民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上报、镇(街)审批、县(区)民政局审核、备案”等工作程序,规范受灾群众的核定上报、补助资金的申请办理和拨付监督管理。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保证救灾物资发放及时、高效,确保救灾物资发放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是及时组成工作组深入各县(区)督促检查各地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并调拨棉衣6300套、棉被8100床、彩条布151卷和一批帐篷、应急灯等救灾物资发往受灾严重的县区,集中解决全市受灾困难群众、五保户、低保户等重点救助对象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