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与冬节
23.12.2014 14:24
本文来源: 陕西新闻
十二月二十二日(农历十一月初一、星期一)七时零三分是二十四节气中的“冬至”。此刻视太阳到达黄经二百七十度,正处在南回归线上,之后太阳光的直射点折回又逐渐往北移动。
据《月令七十二候集解》,冬至是“终藏之气,至此而极也。”又据《通纬•考经援神契》称是“阴极而阳始至,日至南,渐长至也。”是说冬至这天太阳在空中的位置已到最南,地处北半球的我国各地的日影(斜影)最长。古代就用土圭测日影的办法,测出日影最长的一天为冬至。二十四节气中的“冬至”是古人最早确定的节气。民间的“冬九九”的“九”(如民谚“冷在三九”等),是从冬至这一天开始起算的。
根据史籍记载,我国早在殷周时代,是以冬至的前一天为岁终(除夕),冬至这天为新年岁首即元旦,相当于现今的春节。后来制定出二十四节气,也以“冬至”为首,不像之后改用的夏历(今俗称农历)是以“立春”为首。
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中,有些是以节气为节日的,如“清明节”、“立夏节”等,而资格最老的是“冬至节”——民间也有称之为“冬节”的。因为历史上曾以“冬至”为岁首元旦,后来虽不再作为元旦,但仍视之为一大节日,而且还有“冬至大如年”之说。历史上冬至(冬节)的节俗是:家人团聚,备办佳肴,祭祀祖先,欢庆畅饮,如同过年。这在《帝京岁时纪胜》中有记载:“予日为冬夜,祀祖羹饭之外,以细心馅包角儿奉献。谚所谓‘冬至馄饨夏至面’之遗意也。”
旧时过冬至节食俗因地而异,丰富多彩;但必不可少且必须用于祭祖和每人须先吃的,北方是馄饨而南方是米团即圆子。台湾民歌《卖汤圆》,这汤圆原先就是闽台的冬至食品而非元宵节的元宵。南方人冬至吃米团和广东人还吃其他圆形食品,除象征团圆外,还与“迎阳”风俗有关。(摘编自大公报 作者: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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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2014 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