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减少召开会议
2月2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指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企事业单位稳步有序复工复产,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指南提出,各单位一要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按照当地要求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处在隔离期间和入住集体宿舍的员工,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二要做好工作场所防控。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指派专人对进出单位和宿舍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工作场所应设置洗手设备,洗手、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减少召开会议,需要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做好医务服务,设立医务室的单位要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未设立医务室的单位应当就近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规范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三要指导员工个人防护。强化防控宣传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指南强调,各单位要明确防控责任,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要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等办公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已发现病例的单位,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疫情播散的单位,要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编辑:黄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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