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10年前煤矿旧案因反腐再现 几十亿遭侵占
“打虎”遗案
编者按:几个电话,价值几十亿元的煤矿遭“侵占”;一纸批示,民事纠纷变为刑案;一份纪要,数个村庄土地违法问题被搁置……反腐热潮中,人们欣慰于“老虎”被打,但我们更应看到,老虎及其爪牙多年“苦心经营”造成的诸多问题,留下的诸多遗案,远未随老虎被打而消弭。这些群众反响强烈的疑案如何解决,是大规模反腐之后各级政府、公检法机关需要认真面对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以及从更大的整个市场、法制体系的建设角度来看,反腐只是一系列改革工作的开始,更大的挑战还在后面。
一线调查
内蒙古十年前煤矿旧案因反腐再现
十年前,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以下简称“西乌旗”)国营跃进煤矿蹊跷“易主”,为辽宁春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春成控制经营。2014年春,随着徐才厚、王春成被查,400多名矿工迎来政府“支持”,在律师帮助下获得前所未有的证据。这似乎足以支持价值几十亿元的西乌旗跃进煤矿“回归”国有,进而解决矿工安置问题。但在提起相关诉讼后,却接连遭遇不予立案。
“内蒙古高院说国庆后给说法,希望可以顺利立案。”跃进煤矿原副矿长李永发他们认为,在维权十年之后,现在才真正进入关键期,但“法院需要点勇气”。
“很多矿工生活非常艰难,不可能再等十年,一年都等不了了!”李永发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目前矿工已联名举报十年前将煤矿“破产”交给王春成过程中各具体负责官员—虽然多方说法称,正是在“军中大老虎”的干预下,王春成获得了该矿,但矿工们希望通过此举倒逼官员出来说话,共同纠正十年前那场错误。
“领导担心跃进煤矿会作为王春成案的一部分,后期会由相应部门处理,所以在观望。当然,受理的理由是很充足的。”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一位要求匿名的官员向记者透露,当地法院对是否受理存有疑虑。
突然破产
十年之后,李永发仍记得当年国营跃进煤矿在被“破产”前的情景:矿区拥有自来水、有线电视、卫生站、学校,工资接连上涨、福利几乎不断……这一切,在2003年的“西乌旗”,堪称罕见。
这家1958年成立的煤矿,拥有400多名职工,连带家属,矿区养活着过千人。而随着当年煤炭价格上涨,且正计划开展露天开采,矿工们对未来充满美好期望。
“根本不敢想!当年大家都过得好好的,谁会想到现在好多矿工连媳妇都娶不到,生活很艰难。”李永发他们从来没想过,就在2004年初,跃进煤矿会被法院宣布破产。
2004年1月3日,跃进煤矿突然接到西乌旗法院破产通知,该通知称,由于煤矿已经严重亏损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申请破产,法院已经裁定破产。一份文件证实,裁定日为2004年1月2日。
“当时我就提出异议,煤炭行情一路看好,我们怎么可能无法偿还?”李永发称,据他了解,当时的欠债最多就是几十万元,远没有通知中所说的680多万元。
通知后不久,破产清算组全面接手煤矿,矿工被强行赶出矿区。“在矿区,我们有多少年以来的自建房,赶出来,很多人根本没地方住。”记者采访多位矿工证实,当年矿工是被强行驱离矿区,原生活区则被拆除,许多人一时陷入无房、无收入的困境。
据当地一位曾负责信访工作的官员透露,仅在他印象中,之后来自该矿的原职工“一年里能有上百人次反映问题”,其中不乏群体事件。
蹊跷的是,就在宣布破产后不久,该矿却被辽宁春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接手生产,但这家民营企业并未接收原矿工回矿生产。其董事长王春成,现年51岁,早年下岗后,依靠给锦州电厂送煤起家,随后开始购入煤矿,2003年获得跃进煤矿,使其资产倍增,随后王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并因投资建设巴新铁路而受到媒体高度关注。
据报道,王春成还曾两次以行贿人身份涉及政界贿案,分别是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盟委原副书记蔚小平案,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刘卓志案。在两案中,王春成分别送给蔚小平60万元、刘卓志18万美元,但王并未因此受到任何惩处。
“有的矿工实在没法生活,找关系托人再进矿里上班。”李永发称,在辽宁春成接收后,当时包括他在内的领导层和400多名矿工几乎集体失业,人们开始到处维权,但却鲜有进展。
这一过程中,李永发他们获得的以跃进煤矿名义递交法院的《跃进煤矿依法破产的申请》显示,该矿称“由于地质枯竭,采矿方法落后等原因,已经形成了资不抵债的状况”,且称企业资产总额为458.4万元,负债总额683.2万元。而从时间上看,这份申请发生在2003年12月28日,而一份更早由原西乌旗经贸局递交的相同内容申请则为2003年12月18日。
“如果说地质枯竭,王春成他们何以又开采了十年?采矿方法上,我们正开始实现露天开采,哪里落后了?!”李永发称,持续维权中,越来越多的文件被矿工获得,也更进一步证实这次破产的荒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