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扎实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26.06.2016  20:41

凤翔县综改办适应财政预算改革新要求,细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管理工作,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选择上坚持“四优先”,项目确定上坚持“四原则”,项目申报上坚持“三规范”,认真扎实做好2016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项目选择坚持“四个优先”。 优先支持贫困村,美丽乡村建设晋星村、重点村和特色村。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能动性,充分调动贫困村群众与精准扶贫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小项目”发挥“大作为”。支持25个贫困村378万元财政奖补资金,实施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6个,受益群众19,046人;支持39个村588万元财政奖补资金,实施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40个,受益群众49,187人。优先保证群众需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受益面最广的项目。以群众最关心、最盼望、最急需的项目为重点,切实帮助项目村建设基础设施和改善人居环境,着力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打造成群众拥护、参与积极、能得实惠的民心工程;优先支持村班子团结、工作得力、村干部及村民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热情高,筹资筹劳积极的村;优先支持贫困、偏远、基础设施落后的山区村和困难村。支持32个山区偏远村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32个,奖补资金505万元。

项目确定突出“四个原则”。 突出村民自愿,民主议事的原则,鼓励群众主动参与项目建设;突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控制筹资筹劳上限标准;突出公开透明的原则,将决策申报过程、建设内容等公开公示;突出急事先办原则,重点突破,解决群众急需的困难问题。

项目申报严格“三个规范”。 即规范申报渠道,严格实行村级申报、镇政府初审、县级复审程序;规范议事程序,严格按照民主议事流程,组织村民代表、受益群众代表、村干部代表参与项目申报,确保项目申报民主性、广泛性;规范初审环节,镇政府组织实地考察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

2016年在全县135个行政村,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44个,投入财政奖补资金2,082万元。项目内容包括村内安全饮水、村内道路硬化(桥涵)、村内小型水利、村内电力设施、村内绿化美化、村内环卫设施、村民活动广场等七类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村级公益事业,受益人数17.5万人。有力的支持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为凤翔县农村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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