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建立群众评检常态化工作机制
2014年以来,凤翔县人民检察院将群众评议检察工作作为促进检察队伍建设重要抓手,探索建立了四项群众评检机制,确保群众评检工作常态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检务公开方便群众评检。 该院结合“一村一检察官”、“三官一律进社区”等活动,定期组织干警深入社区、村组设立宣传点,宣传检察机关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群众控告申诉指南、检察机关案件办理业务流程等。要求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坚持热情接访、群众评议的原则,做到“五心”,即耐心倾听、细心记录、知心服务、公心办理、诚心帮助,切实做到为民解惑、为民解难、为民执法。
案后回访接受群众评检。 该院对每起办结的职务犯罪案件都邀请案件当事人或其家属填写《凤翔县检察院案件办理群众评议表》,对检察干警办理案件质量、效果及是否遵守法定办案时限等做出客观公正评价,将检查结果作为干警年度执法质量考核的硬性标准之一。对于群众评议存在问题的案件,成立案件评查小组进行认真细致核查,及时将评查结果回复群众。
定期走访深入群众评检。 定期深入车间、社区、田间地头与群众面对面走访,要求每个科室每季度至少完成一次走访工作,全体干警都要参加走访,并精心制作走访登记表。走访人员按照走访登记表填写被访对象的基本情况,认真听取被访对象诉求以及对检察工作的看法和建议。通过定期走访,拓宽了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渠道,提高了干警服务群众的水平。
专题座谈邀请群众评检。 该院驻村(社区)检察官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与会群众代表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质量以及检风、检纪方面的意见、建议,着力整改群众反映的热点、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能解决的及时解决,对那些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问题、信访积案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院领导亲自包案协调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做好解释、说服工作,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促进建立和谐的检民关系。
(作者:凤翔县人民检察院 张永刚 编辑:刘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