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拟出台上缴文物奖励办法 曾奖励欧洲游
丹凤的李磊将捡到的战国时期楚国青铜剑送到了县文化执法大队 实习记者 陈永辉 摄
11月5日,宝鸡市政府为护宝有功的魏家崖村村民魏炳祥等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1万元 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摄
前不久,我省接二连三发生村民捡到文物上交的正能量事件,但却因为奖励金额过低受到网络吐槽(《华商报》11月15日A6版也进行过报道)。
此事引起了我省有关领导高度重视,昨日,华商报记者获悉,我省将出台群众依法保护文物奖励办法,目前已经着手研究制定内容,该办法除对群众发现文物、保护文物、上交文物和捐献文物等实施奖励外,还包括对发现文物犯罪线索、参与打击文物犯罪行为等方面的事迹突出者给予奖励。
回顾1: 奖励太抠门 数万网友吐槽
作为中华文明的核心区域,我省留下了众多周秦汉唐等朝代的历史印迹。近日,我省商洛、宝鸡、汉中先后出现了4起群众捡到文物,上交获奖励的事件,原本是正能量的好事,却因为奖励金额过低而引起数万网友大讨论。
事件一:洛南县寺坡镇村民雷军政2011年3月在耕地时捡到一块斧状的石头,一直放在家里。近日,寺坡镇搞文物普查,经专家鉴定,石斧是西周时期的。雷军政主动上交,获得洛南县博物馆的100元奖励。
事件二:今年10月下旬,城固县66岁老人武靖远回家途中在土堆里发现商代晚期的酒器,上交后获得荣誉证书和3000元奖金。
事件三:今年10月下旬,丹凤龙桥水泥公司员工李磊在黏土堆里发现一把战国青铜剑,上交给丹凤县文物部门,获奖励500元和荣誉证书。
事件四:今年10月中旬,宝鸡魏家崖村农民魏炳祥一家在后院发现12件青铜器,上交文物部门,宝鸡市政府奖励10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在这4起事件中,上交战国青铜剑奖励500元和上交石斧奖励100元的事件,更是因为奖励金额太少,而在社会引发争论,参与网友达到数万人,而且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文化报等中央媒体对此进行评论。华商报记者发现,在争论中,呈现出一边倒的趋势,绝大多数网友认为奖励过少,不利于保护文物,人民日报评论甚至称“上交古剑奖励500元,绝对不可提倡”。
回顾2: 村民挖出国宝 政府奖欧洲游
除了上述几起上交文物的事件,我省近些年,尤其是青铜大市宝鸡涌现出多起群众保护文物的事件,为了弘扬这种正能量,文物部门、宝鸡市政府曾进行重奖、甚至为健在的护宝群众立碑,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自2003年以来,宝鸡市涌现出27批群众保护文物的先进事迹,其中影响较大的有:2003年1月眉县马家镇杨家村王宁贤等5位农民取土时,发现西周青铜器窖藏,及时报告,使27件旷世国宝得到保护;2006年10月扶风县红卫村五组村民李军娃等3人取土时,发现了青铜器等文物,随即报告,共出土商末周初青铜器等共计59件;2006年11扶风县城关镇五郡西村刘东林等六位农民在修水渠时,发现青铜器窖藏,及时报告,使27件(组)西周珍贵文物得到安全保护;2012年6月22日渭滨区石鼓镇石嘴头村群众在修建宅基取土时发现文物,徐海军等村民发现文物后,立即及时报告,出土文物101件组。
2003年以来,国家文物局、省政府、省文物局和宝鸡市、县级政府先后召开10余次表彰大会,发放奖金近60余万元,并3次在京举办了陕西宝鸡农民保护文物展。2007年,宝鸡31位护宝农民被国家文物局授予保护文物特别奖,2011年6月,省文物局、宝鸡市政府在杨家村设立群众保护文物碑,为健在的护宝群众立碑,这在全国尚属首次,杨家村5位护宝村民还被奖励欧洲游。
除了宝鸡,2008年,西安市灞桥区席王街道办唐家寨村的六旬老人唐舍娃在拾破烂时,无意间发现两块石碑,石碑上写有“公主”、“唐”等字样,主动上交,荣获“十一五”期间群众保护文物先进个人,“薪火相传——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年度杰出人物”提名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