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出台《意见》 多项措施加强基础科学研究

15.01.2019  12:01

  1月4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陕西省基础科学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省政府日前出台《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多措施加强基础科学研究。

  《意见》提出了三个阶段性的目标:到2020年,陕西省基础科学研究整体水平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在更多领域跻身全国领先行列,创新驱动发展的源头供给能力显著增强,为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提供有力支撑;到2035年,陕西省基础科学研究整体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大幅跃升,产出一批对世界和国家具有重大科学意义的原创性科学成果;到本世纪中叶,把陕西省建设成为引领西部、服务全国、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一带一路”创新中心,涌现一批重大原创性科学成果和国际顶尖水平的科学大师、团队及平台。

  陕西省将打造集基础科学研究、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高端人才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于一体的研发大平台;在能源、生命、地球与环境、材料、工程技术、核物理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物理信息融合、新材料、能源化工、人口健康等领域,培育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探索符合大科学时代科研规律的科学研究组织形式,积极打造跨学科、大协同、能引领未来发展的国家科学中心。

  在壮大基础科学研究人才队伍方面,陕西省将充分发挥两院院士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建设院士工作站,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团队,促进高水平成果产出;完善基础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机制,为青年人才主持、参与重大科研任务创造更多机会,培养并打造一批优秀青年创新团队;发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地的聚集作用,稳定支持一批优秀创新团队持续从事基础科学研究。

  陕西省还将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对基础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设立省基础科学研究基金,促进科研资源的有效配置;建立对高校、科研院所、科学家长期稳定的支持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省基础科学研究基金设立企业联合基金。同时,陕西省还将成立陕西省基础科学研究咨询委员会,就陕西省基础科学研究重大需求和重大工作部署进行咨询评议,提供决策建议。

  与此同时,陕西省还将不断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格执行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惩戒制度,指导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完善学术管理制度,对科研人员学术成长轨迹和学术水平进行跟踪评价,对重要学术成果发表加强审核和学术把关。(记者张梅)

编辑: 石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