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开展十大行动

11.01.2020  14:30

  2020年

  ■初步建立基于风险分析和全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食品生产企业基本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包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二维码”标识加贴率达100%

  1月8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我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作出全面部署,并将开展十大行动推进全省食品放心工程建设。

  《措施》围绕加强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等11个方面提出50条措施,并将48项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其中,明确今年我省将初步建立基于风险分析和全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基本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全省包装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二维码”标识加贴率要达到100%;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措施》指出,相关部门要建立最严谨的食品安全标准,加大食品地方品牌建设力度,加快我省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实施最严格的监管,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和产地准出关以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实行最严厉的处罚,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做好推动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追究故意违法者民事赔偿责任等工作;坚持最严肃的问责,明确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压实各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业管理责任。

  《措施》要求,相关部门要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调整和优化食品产业布局,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执法力量和装备配备;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全面推进检验数据共享分析项目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全程留痕、信息可追溯。

  《措施》强调,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国产婴幼儿乳粉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等十大行动。同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食品安全列入每年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或召开专题会议;各级各部门要压实监管责任,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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