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9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9月11日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 2015年9月11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9月11日-2015年9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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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109号(710077)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及情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1 | 化学试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 户县沣京工业园沣五东路5号 | 西安三浦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厂房和精馏生产线、分装生产线,硫酸、盐酸、硝酸、氨水生产线各600吨/年,无水氯化钙50吨/年,氢氧化钠、水合肼、乙醇、丙酮、甲苯、丁酮、乙醚分装生产线共50吨/年,以及办公楼、宿舍楼、库房、食堂等配套设施。 | 西安高新区中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高环监字(验)2015-HJ-003),报告显示,项目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 1、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及储罐位置符合环评批复中提出的150m防护距离的要求。 2、项目产生的车间清洗废水、吸收池废水、冷凝废水经调节池处理后回用,食堂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设施预处理后会同其它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项目产生的盐酸、硝酸、氨、硫酸等废气经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安装有通风换气设施,无组织酸碱废气由屋顶天窗排放。 4、项目产生的废酸、废碱等危险废物,交由陕西康泰物资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项目对噪声源设备采取了设置于室内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处理措施。 6、项目单位安评已经进行备案,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事故池,硫酸、盐酸、硝酸储罐区设置了围堰,并采取了防渗、防腐设施,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明确了管理机构和职责,制定了相应的预防制度。 |
2 | 东晋桃源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 经开区尚稷路东段1号 | 陕西新桃花源旅游经贸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21栋高层住宅楼及其它辅助工程,涉及总建筑面积379637平方米。 |
| 项目配套建设化粪池6座,均设置于项目的南侧即地下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外,保护区范围内污水管道采用了管道加管沟的方式防渗,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地下车库安装有通风换气装置;项目中噪声源设备均设置于地下室,并采取了降噪、减振防治措施。项目签订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协议。项目敷设了中水回用管网并预留市政接口。 |
3 | 西安懋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高陵区梁村五组 | 西安懋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预拌混凝土生产区、砼制品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项目年产砼30万立方米、砼制品10万立方米、外加剂10万吨。 | 根据西安市环保局阎良分局环境监测站〔阎环验字(2015)第014号〕验收监测报告,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 1. 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当地农肥。 2. 项目水泥、粉煤灰储罐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储罐顶部设袋式除尘器;项目搅拌楼采用湿法作业,楼内设脉冲袋式除尘器。项目砂石采用料棚堆存,场地内采用洒水车喷洒降尘。项目砂石采用部分密闭的胶带输送机输送,水泥、粉煤灰等以封闭式螺旋输送机给搅拌站供料。项目粉料的输送、计量和投料等方式均为封闭式,并采用密封罐车运输。 3.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及消声措施。项目150m的噪声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 4.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 建设单位放弃建设食堂。 项目冬季生产用热水采用电加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