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4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4月12日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 2016年4月12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12日-2016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86785244
传 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109号(710077)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及情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1 | 振业泊墅二期建设项目 | 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河东岸东侧,广安路以南。 | 西安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总建筑面积416380m 2 ,建设内容包括15栋高层住宅、1栋独立的商业建筑以及2层的商业裙楼等,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物业管理及其他辅助工程设施(地下车库、绿地和活动广场、道路等)。 | 根据西安高新区中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高环监字(验)2016-HJ-004号〕验收监测报告,除东厂界昼间、北厂界夜间噪声受交通噪声影响出现超标外,其余监测指标符合环评批复的排放标准。 | (一) 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二) 地下车库安装机械通风换气装置; (三) 水泵、风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于地下设备间,并采取隔声、消声及减震等措施; (四) 项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 已建设内部中水回用管网,引入市政中水。 (六) 项目使用市政集中供热。 |
2 | 风景御园建设项目(四期写字楼) | 经开区凤城八路南侧,文景路以东。 | 西安名都置业有限公司 | 此次申请验收的建设内容为四期写字楼,地上1、2层为商铺,3-12层为写字楼,并设3层地下室。项目占地面积9408.7 m 2 ,总建筑面积67571 m 2 。 | 项目未达到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 (一) 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 (二) 地下车库安装机械通风换气装置; (三) 水泵房、备用发电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于地下,采取隔音、消声、减震等措施; (四) 项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 项目使用市政集中供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