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4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28.04.2016  22:13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4月28日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 2016年4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28日-2016年5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86785244

  传        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109号(710077)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及情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中西部商品交易中心核心区项目

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号

中西部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包括“信息交易大厦”3栋、“金融服务大厦”2栋、“商务办公楼”2栋,总建筑面积326200平方米。

项目未达到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1.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港务区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2.        地下车库安装机械通风换气装置。

3.        水泵房、备用发电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于地下设备间,并采取隔音、消声、减震等措施;冷却塔周围设置隔声屏障。

4.        项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置。

5.        项目使用中央空调(天然气直燃机)供热、制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