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4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4月27日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 2016年4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27日-2016年5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86785244
传 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109号(710077)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及情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1 | 丹尼尔世纪广场
| 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东段 | 西安丹尼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包括:一栋地上27层、地下两层的商住楼,其中:负2层设置地下车库、配电室、锅炉房、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等;负1层至地上3层为商业;地上4层至27层为住宅 | 西安高新中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高环监字(验)2015-HJ-006号监测报告显示,项目产生的废水、噪声、废气等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 项目已配套建设化粪池,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了中水回用管网,并预留接口;地下水泵房、配电室、风机等产噪设备已采取隔音、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临路住宅采取了隔声窗措施;项目冷却塔位于裙楼楼顶,冷却塔机组外面未安装半封闭式隔音棚,地下车库建设了机械通风设施;项目放弃建设生活垃圾收集台,设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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