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2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17.12.2016  03:33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2月15日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 2016年12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86785244

  传        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109号(710077)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及情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高陵区医院迁扩建工程

高陵区鹿苑大道与上林二路十字东北角

高陵区医院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门诊楼、住院楼、急救中心楼、院内生活楼、感染性疾病综合楼。

西安市高陵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显示(高环验字(2015)第35号),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1、项目建成污水处理站(20t/h)、危险(医疗)废物暂存点。产生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别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项目安装油烟净化器、隔油池。

3、项目对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了隔音、减振、安装消声器等降噪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