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分家析产两辈人势同水火 陪审员助力促和解
被告张红是原告张军、王芳的女儿,原告张军身患残疾,整日与轮椅为伴,被告李政于2008年招赘至这个家庭,成为了被告张红的丈夫、原告张军、王芳的女婿。结婚后张红、李政生育一子,三代同堂,本该是幸福的一家人,但是因为对家庭门面房的使用问题,原告老两口与被告这一对小夫妻之间发生了矛盾,双方都不愿意让步。亲戚朋友的斡旋不但没能调和矛盾,反而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双方从口角升级到动手打架,甚至一度无法控制局势引来派出所出警,亲戚朋友也身陷矛盾之中左右为难。这种情况持续几年一直无法解决,一家人如同仇人般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原告老夫妻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女儿、女婿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家析产。
被告张红、李政收到诉状后,情绪十分激动,申请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其所居住的村组:“要让大家评评理”!为了防止矛盾扩大化,更好的解决问题,承办法官决定在法院审理此案。庭审当天,不大的法庭内满满当当的坐着原、被告双方的“七大姑八大姨”,庭审前,承办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相互配合,对原、被告双方释法明理,双方的态度因此和缓,但并未放弃自己的主张,调解无望的情况下,法官抓紧时间进行了庭审。庭审后,人民陪审员继续做调解工作,双方虽未达成调解,但均发表了自己的具体调解意见。随后,法官来到原、被告一家的住所,实地进行勘察,同时利用该时机进一步对双方进行劝解,被告在法官、人民陪审员的劝解下主动向原告道歉,原告虽未答应,但听到这几年以来的第一声道歉,原告的眼眶已经有些泛红。“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劝双方不分家已成为目前不能完成的任务,双方均同意分开居住,最终双方心平气和的在分家问题上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家虽分、情再续”,分家不分过,调解完后,原告重新开始帮忙为被告照顾孩子,法官也衷心的希望双方在三代同堂的亲情感召下心会越来越近,成为真正的一家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