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耕地4401.51万亩 81%分布在陕北高原和关中平原
30.12.2021 10:24
本文来源: 西安网
12月28日,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统计局发布《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以下简称《公报》)。该《公报》全面客观反映了我省国土利用状况,是全省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
《公报》显示,全省耕地4401.51万亩,81%分布在陕北高原和关中平原,榆林市、渭南市、咸阳市、宝鸡市等4个设区市耕地面积较大,占全省64.03%;园地1821.01万亩,主要分布在渭南市、榆林市、延安市、咸阳市,占全省75.14%;林地18714.02万亩,延安市、汉中市、安康市等3个设区市林地面积较大,占全省54.72%;草地3315.49万亩,主要分布在榆林市、延安市等2个设区市,占全省91.27%;湿地73.00万亩,主要分布在榆林市、宝鸡市、西安市、渭南市等4个设区市,占全省62.13%;全省辖区范围内没有红树林、森林沼泽和沿海滩涂。此外,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76.74万亩、交通运输用地453.92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09.97万亩。
我省将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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