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人社局积极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
按照商洛市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活动的要求,柞水县人社局积极组织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以良好的精神面貌、优良的工作业绩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努力在全县创建 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
一是加强组织,提高认识。县人社局把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活动作为提高机关党的建设和效能建设工作水平的有效载体,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活动目标、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等,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活动是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重要载体,也是树立人社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
二是落实创建标准,做到人民满意。积极发动局机关干部职工,严格落实“人民满意示范单位”4项标准(依法行政、勤政为民,恪尽职守、积极进取,领导有力、团结奋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4项标准(政治过硬、注重学习,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业绩突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把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活动与该局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党员的思想教育和中心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要求全体职工严格按照“人民满意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8项标准规范言行,履行职责。并把此标准与推进平时考核、健全管理机制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思想作风、为民服务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和探索,把握活动进展情况,不断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争创活力,保证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广泛宣传,推动开展。及时收集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做好总结汇报,并充分发挥公告栏、人社局网站、柞水人社简报等平台作用,大力宣传活动重要意义、主要内容、进展情况及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创优秀的良好风气,推动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四是加强督查,认真总结。切实关注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督促检查、自查自纠等方式,了解掌握活动进展,发现薄弱环节并及时改进,及时总结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将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活动效果。(周金花)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