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创建全国质量强市通过省级预验收

11.09.2015  06:28

  华商报讯(记者 屈妍)近日,省质量强省工作推进委员会对西安市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指导和预验收,原则同意西安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通过省级预验收。

  9月6日、7日,省质量强省工作推进委员会组织省政府相关部门和质量专家成立预验收组。预验收工作组对中航富士达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爱菊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陕建十一建集团陕钢115街坊南院高层住宅项目工地等3个创建示范点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听取了西安市政府的创建工作汇报,召开了市民代表座谈会,查阅了相关资料。

  通过考核,预验收组一致认为,西安市政府通过三年的创建工作,总体达到或超过了国家质检总局验收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提出的3个方面,13条基本条件,10方面50条验收细则以及17条重点考核条件的要求,没有发现被取消申请资格的4项否决事项,原则同意西安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通过省级预验收,待省政府质量强省推进委员会批准并公示后,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申请正式验收。

编辑: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