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局关于创建命名全省首批省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通知
西安、咸阳、宝鸡、渭南、榆林市农机(农业)局(委、中心):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按照“提质增效,规范发展”的思路,严格依照《陕西省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陕农机办发[2016]55号),加大投入力度,建设100个省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引领我省新型农机经营服务主体发展壮大。为此,省局确定开展首批省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创建命名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创建命名 范围
2014至2016年实施过省级农机装备能力提升项目或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的14个农机合作社全部参加创建活动,首批命名10个省级现代农机机业合作社,作为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标杆。创建活动务必与2017年省上将要组织实施的命名授牌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衔接。
二、 抓好创建工作
创建活动将按照“优中选优,差额评定”的原则组织实施。市、县农机部门要指导参加创建活动的合作社,对照《陕西省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查找差距,一社一策,制定措施,弥补短板,限期达标。要把创建过程作为提质增效规范发展的过程,以命名促创建,以创建提水平。创建工作要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
为了掌握创建工作情况,请各市督促指导参加创建活动的合作社抓紧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并填写《创建省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目标措施一览表》,于12月15日前报我局管理法规处。
三、做好验收推荐
各市要严格依照创建命名范围和《陕西省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对参加创建活动的合作社进行逐个验收,于2017年4月底前完成初步验收。通过初步验收,每市择优推荐两个合作社报省局审核评定。
四、省级评定命名
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省局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提交局务会议研究确定,于2017年5月底前发文命名和授牌,由各市从2017年命名授牌的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资金中兑付“以奖代补”资金。
请各市于2017年5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创建活动总结报告以及《陕西省省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评审表》(一式三份)上报我局管理法规处。
创建活动中若遇问题,请及时与我局管理法规处联系。
联系人:张存贤 联系电话:029-62822226
附件:1、《创建省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目标措施一览表》
2、《陕西省省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评审表》
userfiles/file/20161116084355.doc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