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西高新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 这是继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等之后的第9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5年9月9日 《陕西日报》第一版
本报讯(记者 郭晓斌)9月8日,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式对外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西安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西安高新区从上百家国家级高新区中脱颖而出,成为继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之后,国务院批复的第9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意味着西安高新区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可以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这也是继我省获批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西安获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城市之后,我省落地的又一项国家战略。
西安高新区成立以来,经过20多年的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科技资源集聚的优势,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发展特色高新技术产业,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速超过30%。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战略之后,西安高新区紧抓全球产业布局调整的重大机遇,形成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制造为主导,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和科技服务业多元支撑的发展格局,走出了一条内陆高新区依托自主创新实现跨越发展的成功之路。2014年,西安高新区完成企业总收入首次超过万亿,达到11070亿元,位居全国高新区第三位;进出口总额首次超过千亿元,达到1180亿元,约占陕西省进出口总额的80%;对国家和地方的财政贡献超过600亿元。
据介绍,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使西安高新区创新发展有了顶层定位,即打造“一带一路”创新之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赋予西安高新区在科技成果转移与转化、科技金融、军民融合、统筹科技资源、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人才聚集、土地集约利用、产城融合等方面先行先试。西安高新区将纳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统筹指导,国务院有关部门、陕西省政府将结合各自职能,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
根据批复,下一步西安高新区将充分发挥西安创新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着力研发和转化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努力把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的引领区、创新创业的生态区、军民融合的示范区、改革开放的模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