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判决生效后拒不腾房 强制执行彰显法律权威

24.12.2014  17:50
        陕西法院网讯    法院判决被执行人从权利人的房屋中腾出,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12月22日,洛川法院对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的执行案件依法进行了强制腾房,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性。

        孙榜贵、王苏芳老两口年逾六旬,膝下无子。2008年7月,两位老人与孙永权夫妇经人介绍签订了《立子嗣单》,约定由孙永权、王会丽扶养孙榜贵、王苏芳,待两位老人“百年”后,孙永权、王会丽可继承两人的家产。双方另行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书,并经公证处进行了公证。然而,双方在共同生活的日子里,不断发生纠纷,经常吵架,矛盾日渐突出。于是孙榜贵夫妇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孙永权、王会丽的遗赠抚养协议,法院审理后判决解除双方的遗赠抚养协议,并要求孙永权夫妇腾出住在孙榜贵、王苏芳家中的四间平房。

        判决生效后,孙永权、王会丽仍拒绝腾房。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耐心向孙永权夫妇释法明理,要求二人尽快腾房,但孙永权夫妇坚决不予配合,于是法院发出公告责令孙永权夫妇于一周内腾房,逾期该院强制执行。张贴公告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孙永权夫妇做思想工作,但二人对抗情绪较大,坚持不腾房。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严肃性,法院决定立即强制执行。12月22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当地村干部现场见证,依法进行强制腾房。早上九点,执行干警们冒着严寒,经过三个小时将屋内物品清理完毕,并将所有物品进行登记,列出了物品清单。工作人员还对整个执行过程进行了录音录像。房屋腾空后,围观的群众交口称赞法院的这次执法行为体现了公平正义,保障了社会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