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下乡补贴46万余元获刑罚

30.10.2014  12:25
        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购车信息的手段,套取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46.36万元。近日,渭南中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袁熙鹏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

        袁熙鹏案发前在临渭区故市镇财政所先后负责汽车、摩托车、家用电器补贴及惠农补贴、粮食直补等工作。2009年4月份,袁熙鹏在审核汽车下乡补贴网上申报资料时,发现网络上报系统在输入的车辆信息与身份信息等不一致时也会审核通过,便产生了利用该系统漏洞,虚报虚假信息套取财政补贴款的想法。遂于2009年至2011年利用工作便利,采取虚报购车信息的手段,套取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46.36万元,并汇入自己及其亲属等人的银行账户,后将所得赃款全部花销。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熙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负责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审核、上报工作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车辆购买信息的手段,骗取国家补贴资金,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袁熙鹏贪污国家资金46.36万元,依法应予惩处。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