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建设”的总体要求,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及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汉中市“四个到位”强化校园建设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责任到位。 各县区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校舍建设、改造、维修等施工安全工作的领导,由局机关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全程管理,安排专人常驻工地监督。严格审查施工企业施工安全管理方案,查看安全措施、管理人员、安全设施配备的落实情况,督促学校、幼儿园做好校建安全监管工作和设立安全监督员。定期开展校建安全检查工作,与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及时沟通,切实加强对校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校建工程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是健全校建机制,安全监管到位。 制订统一的校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长与现场安全监督员的责任。校(园)长作为校建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定期安排和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学校、幼儿园安排一名责任心强、懂业务的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安全监督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查看,提醒工人安全上岗,规范操作。同时细致查找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能施工。学校、幼儿园利用国旗下的讲话、班队会、报栏、校园广播等形式,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在全校师生中营造人人关心和重视校建安全工作的氛围。
三是突出施工主体,现场管理到位。 督促相关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在建工程重大安全隐患登记建档、公示公告、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销号制度,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群防群治机制。督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单位必须符合建设资质要求,务必将师生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做到滴水不漏,万无一失。在开工前制订好具体的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员,并将上述资料以书面形式交到学校、幼儿园备案。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定期召开安全施工总结指导会。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学生进入施工区域。
四是强化防范措施,应急管理到位。 各县区针对建设工程高风险、事故易发的特点,结合实际制订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救援物资和装备。加强值班制度,落实值班责任,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对辖区内项目学校制订严密的校建安全考核指标,从安全预案、日常管理、单项检查、隐患排查、有无校建安全事故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评。(文/付长林 代百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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