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副主席焦开河:将适时调研“雾霾津贴”

12.03.2017  16:38

  发放“雾霾津贴”有望在今年有实质性进展。

  昨日,全国总工会副主席焦开河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雾霾已成普遍性问题,今年全国总工会将安排专题调研,根据调研情况提出发放雾霾津贴的具体建议。

  全总将向有关部委反映基层诉求

  “我们也听到下面的一些声音,对于雾霾天气的特殊防护诉求比较集中。”焦开河表示,全国总工会会将这些诉求反映给有关部委,以推动诸如“雾霾津贴”发放等针对雾霾对劳动者造成伤害问题的解决。焦开河认为,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那些在雾霾环境里工作的职业工人应该得到相应的保护,比如警察、保洁员等。

  “在雾霾严重的地区,相关用人单位给工作人员发放防护性的用具和措施是必要的,在工作时间安排上也要有针对性地缩减。”焦开河表示,虽然目前还未有发放雾霾津贴的具体规定,但针对越来越多的呼声,全国总工会将适时进行调研,共同推动这一问题的解决。

  政协委员建议雾霾天错时工作

  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副会长潘晓燕就带来提案,建议有关方面重视雾霾对劳动者尤其是像环卫工、快递员、道路养护工、交警等户外劳动者健康的危害,积极研究相关劳动保护办法,必要时可为劳动者发放雾霾津贴。

  潘晓燕说,雾霾高发,但交警、送餐员、快递员、环卫工等一线劳动者,由于岗位性质所限,不得不在户外街头坚守岗位。她认为,从保护劳动者权益角度出发,为这些职业工人发放雾霾津贴是有必要的。她还指出,目前针对雾霾天气的伤害对劳动者防护方面措施显然不足,在法规上更是存在空白。

  针对雾霾对一些职业工人造成的伤害,全国政协委员、全总书记处原书记李滨生建议实行错时工作制。“可以参照高温劳动保护方法,比如,当空气污染达到橙色预警时,适当延迟或调整工作时间,尽量在污染较轻时完成工作。”他建议,可以参照高温津贴、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的发放方式,通过发放雾霾津贴,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陕西相关部门也曾回应进行调研

  在今年1月召开的陕西省两会上,也有代表和委员就雾霾津贴发放问题提出建议或提案,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的相关领导也都曾作出过表态,将对雾霾津贴发放的可行性进行调研。

  华商报记者梳理发现,针对雾霾危害,许多地方包括西安等城市都制定了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上海市规定,职工因雾霾红色预警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等处理等等。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中也表示,雾霾应该是一个举国体制,各行各业需要同时行动。他说,对抗雾霾天气补贴只是一种手段,治污才是根本。

  华商报特派北京记者 张小刚 文/图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

  可拿财政拨款安装新风

  近日,华商报记者采访了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了解教育部对于学校安装新风系统是否有预算。

  “现在雾霾天一停课,大家都很麻烦。”赵建军表示,北京也一样,他们感同身受。他介绍,部里的教育经费是根据省上的人口、学生人数、财政人均财力等因素测算出来分配到各省。经费分配下去后,用于哪些方面,可以自主安排。

  “我们每年给学校专门有购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的钱。”赵建军说,还有针对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经费,就是缺什么补什么。“如果学校需要安装新风系统,完全可以用这个钱来做,这个事由省里根据当地实际需要来统筹安排。

  华商报特派北京记者杜鹃

编辑:杨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