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副县长刘武周:受贿与体制无关 是我咎由自取

11.07.2015  15:46
陕西落马官:受贿与体制无关 - 古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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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委原副书记刘武周一审获刑10年6个月(图片来源:网络资料)

汉台 网7月11日讯 借兼任项目建设小组副组长的机会,时任周至县副县长的刘武周收受开发商150万元好处费。昨日上午,西安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刘武周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指控为开发商积极协调收受150万元好处费

46岁的刘武周原系周至县委副书记,今年2月10日因涉嫌受贿罪被西安市公安局刑拘,2月16日被逮捕。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2年, 陕西 隆发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周至县进行房地产开发,时任周至县副县长的刘武周兼任隆发公司项目建设领导小 组副组长,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刘武周积极协调,为隆发公司缩短了项目建设工期,节约了开发成本。另外,刘武周还代表周至县政府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使隆发 公司顺利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隆发公司董事长张某为感谢刘武周的帮助及希望在后续开发中继续得到刘的照顾,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5月,先后五次 送给刘武周好处费共计150万元,刘武周收受上述款项后,用于购买个人住房。公诉人表示,刘武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 受贿罪。

庭审承认没有领导身份开发商不会送钱

昨日上午,西安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刘武周承认属实。

庭审中,刘武周说,他是在2008年西洽会上结识隆发公司董事长张某的,当时自己是分管招商的副县长。隆发项目是县里的重点招商项目,约在2009年,他担任了隆发公司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项目用地的拆迁、安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