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我市空气重污染Ⅲ级(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春节期间(2月11日、初四前)受静稳天气影响,我市整体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2月7日夜间起,由于烟花爆竹大量燃放,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迅速恶化,整体处于中度至重度以上污染状态。
经与气象部门会商,结合中省预测分析,预计2月9日后我市受冷空气转弱、逆温增强的综合影响,整体空气质量形势将持续中度至重度污染水平,雨雪冷空气过程到来前还将出现短时重度以上污染过程。为保护公众健康,减缓大气污染程度, 落实中省市关于“按照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提前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的有关精神,市治污减霾办决定发布我市空气重污染Ⅲ级(黄色)预警,同时将密切关注关中区域污染变化趋势,适时发布Ⅲ级(黄色)应急响应启动指令。为及时快速落实各项应急相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应对2016年春节期间重污染天气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治污减霾办发〔2015〕18号)要求,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针对个别空气质量子站污染指数偏高的问题,各相关辖区要引起足够重视,排查各类污染源,查找工作短板,有针对性强化措施,对各类违法违规污染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三、对重点突出问题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加强道路洒水保洁,注意根据气温变化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对辖区道路进行冲洒水作业,同时充分发挥采取喷雾车抑尘作用,道路冲洗完后机扫车及时跟进、保洁员配合作业,避免道路积水结冰。二是加大燃放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力度,各级公安部门要组织专门警力,各区县、开发区要发挥辖区部门、乡镇、街办及网格员作用,全员出动开展巡回检查,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三是强化焚烧冒黑烟问题查处,发挥网格化管理职能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全市垃圾台进行定点布控,主干道沿线安排力量,背街小巷分片包干,对各类焚烧冒黑烟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查处。四是加强燃煤企业监管,主要针对我市各集中供热企业达标排放情况,落实24小时驻厂监管职责,督促燃煤企业正常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电力企业落实超低排放措施,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污染负荷。
四、请各单位提前做好Ⅲ级(黄色)应急响应启动准备工作,确保应急发布后第一时间将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