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陕国土资办发〔2016〕53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管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系统法治国土建设,深入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根据厅党组《关于开展“学党规党章、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陕国土资党发〔2016〕15号)要求,省厅决定开展全系统依法行政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6年8月--9月。
二、参赛单位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管各单位。
三、竞赛内容
竞赛以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决议、《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不动产登记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移民搬迁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
竞赛题范围及参考题库,7月底前将上传省厅内外网站,请自行下载。
四、竞赛安排
(一)初赛
2016年8月20日之前,参赛各单位自行组织初赛,选拔出3名选手组成参赛队。各单位应于8月25日之前将参赛队员及领队人员名单报至省厅政策法规与科技处和渭南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国土资源局在初赛的基础上,各成立1个参赛队;厅机关成立1个参赛队;厅管事业单位成立1个参赛队;执法局成立1个参赛队;地建集团成立1个参赛队,共计17个代表队。
各单位可以在本系统内,通过组织考试、组队竞赛等方式开展初赛,各市级国土资源部门选拔出3名选手中必须有1名本机关干部。厅机关、厅管事业单位参赛队分别由厅机关党委、厅规划与评审中心牵头负责,通过组织考试、组队竞赛等方式选拔参赛选手。
(二)预决赛
2016年9月中下旬,全体参赛选手赴渭南:一是参观渭南市局精细化建设成果,二是参加预决赛。预决赛以现场竞答方式进行。由各领队抽签决定参赛号。比赛分两轮进行(第一轮预赛,分两组进行(第一组8个队,第二组9个队),取前8名,进入决赛;第二轮由前8名参赛队进行决赛。
1.答题类型及时间
竞赛分为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3种题型。每个参赛队基础分为100分。答题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或回答不上不得分。
⑴必答题
必答题每人1题、每队3题。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间为60秒,回答正确加10分,由参赛队队员按抽签号顺序逐一回答。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或回答不上不得分。
⑵抢答题
抢答题共20题,答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间为60秒,回答正确加10分,各参赛队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方可抢答,可由队中任意一名队员作答,在规定时间内答题不完整、答错题、回答不上或违规抢答均扣10分。
⑶风险题
风险题为每队1题,按抽题号决定所答题目,设20分、30分、40分三个分数段,答题时间为120秒,各参赛队自愿选择不同分值的题目,可由任意一名队员回答,其他队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充,答对加相应的分数。在规定时间内答错题或回答不上倒扣相应的分数。(此前发过的风险题20分、30分、40分,在答题时全部打乱出题,从中找出20分、30分、40分值题)
2.预决赛程序
⑴抽题
共准备4套题,由仲裁组当场抽取其中2套,另2套为备用题。
⑵答题
以上所有赛题,当主持人读题完毕后,1分种内没有回答,视为放弃。如果场上出现平均分数时,以抢答一题形式决出名次。场上如出现主持人难以定夺错对的答题最终由仲裁组决定。
⑶ 统计
由记分员对参赛各队成绩进行初步统计,各领队可现场参与复核、监督。
五、比赛纪律及要求
1.每个代表队上场3名选手,着装要求整齐大方,参赛选手在竞赛中途不得随意退场。
2.各参赛队按抽签确定的分组及座位号依次进场入座,并由主持人向观众介绍。
3.比赛进行过程中,各参赛队员不得将资料或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带入赛场。比赛开始时,观众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向参赛选手进行明示或暗示。
4.参赛选手要集中注意力听主持人读题,如主持人读题不清楚,选手可以要求重复一遍,重读不计入答题时间。
5.各队对主持人的裁决不得在比赛中提出异议。
六、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团队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若干以及优秀选手3名。另外,领导重视,组织突出的单位,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对组织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减相应的分值。
七、活动保障
活动由厅法规处总体负责,渭南市局予以协助。为协调竞赛活动有序开展,设置3个工作小组分头负责相关工作:
(一)试题组:设组长一名,成员3人,负责出题工作。
(二)协调组:设组长一名,成员2名(法规处1人,渭南市局1人)负责督促协调各单位落实活动安排。
(三)仲裁组:由厅政策法律顾问组承担,负责竞赛答案与参赛选手回答表述不一致时,由主持人征询仲裁组意见,决定回答正确与错误。
八、承办单位
活动由渭南市国土资源局具体承办,负责组织精细化观摩活动、安排决赛考场的设置(宣传横幅、抢答器、计分牌、秒表、参赛队牌、获奖证书和奖牌的制作)以及全体参赛队食宿安排等相关保障事宜。
九、联系方式
1.省厅法规处
联系人及电话 鱼智献029-84333100 84333065(传真)
2.渭南市局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田 涛 0913—2931689 2931601(传真)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