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优质茶叶评选活动的通知
陕农业办发〔2016〕11号
各有关设区市农业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茶产业结构,提高茶叶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推进我省优质茶叶品牌建设,不断提升陕茶知名度与市场竞争力,我厅决定开展全省优质茶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程序
此次评优工作,由省农业厅组织实施,省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具体承办。按照申请人申请,省市县有关部门组织抽送样、专家组集中评选、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
二、奖项设置
根据我省茶叶生产实际,共设陕名优绿茶、陕炒青、陕红茶、陕茯砖茶四个序列,设金奖、优质奖两个等次。
三、时间安排
根据茶叶生产实际情况,优质茶叶评选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陕名优绿茶、陕炒青5月11—13日送样,5月底前完成评选。第二阶段,陕红茶、陕茯砖茶8月10—12日送样,8月底前完成评选。
四、参评要求
(一)参评单位要求
1、参评单位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独立完整的加工条件。
2、产品须有独立的注册商标。
3、参评单位基地面积不低于200亩,产量不低于2000公斤。
(二)抽送样要求
1、抽送样由省、市、县农业部门组织,参评样品不少于1千克,其中感官评价750克,备样250克。
2、参评样品外包装上应粘贴送样信息(送样单位、品种、重量),用无异味的铝箔袋密封,注意防潮,忌用塑料袋或其它有异味的物品包装。
3、严禁购买非本单位生产的茶叶参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
4、送样时需报送申报材料(附件1),并按照申报材料要求补充相关证明性材料。
(三)评审标准
按《陕西省优质茶叶评定标准》(附件2)执行。
五、获奖及宣传
(一)对获奖茶叶品种及单位授予统一印制的奖牌和证书。
(二)在陕西日报、华商报上刊登获奖名单,利用陕西农业信息网、陕西优质农产品展示网等网络平台,对获奖茶叶品牌设立专栏进行宣传。
(三)利用西安茶叶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博览会、全国茶叶博览会等综合性大型展会,通过召开专题推介发布会,对获奖茶叶品牌进行宣传和推介。
(四)对获金奖和优质奖的产品推荐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六、有关要求
(一)请咸阳、汉中、安康、商洛市农业部门提早安排,落实参评单位、参评品种及抽送样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对所有获奖产品委托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指标检测,费用由省厅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三)送样地点: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38号省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 浩 13488107721
王艳荣 15802971980
连 辉 13572828655
电话(传真):029-86269692
附件:1. 2016年陕西优质茶叶评选申请表
2. 陕西省优质茶叶评定标准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