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省扶贫办共同出台 《关于实施“三秦巾帼脱贫行动”的意见》
29.01.2016 12:30
本文来源: 妇联
新年伊始,我省迎来“三秦巾帼脱贫行动”重要举措。1月27日,省妇联与省扶贫办联合出台《关于在脱贫攻坚战中实施“三秦巾帼脱贫行动”的意见》(陕妇发[2016] 5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
2015年12月14日,全国妇联在杨凌举办全国第六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妇女骨干培训班后,省妇联立即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围绕全国妇联巾帼脱贫行动“七件大事”,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省妇联在广泛听取基层妇女姐妹意见建议,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我省妇联组织在脱贫行动中的责任与任务,并在此基础上主动与省扶贫办对接,出台了我省《意见》。
《意见》从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三秦巾帼脱贫行动”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组织实施四个方面作了具体、详实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必将为全省妇女脱贫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悉,2016年省妇联将与省扶贫办共同举办五期各类妇女脱贫致富骨干培训班,此项活动经费已列入省扶贫办专项资金。
本文来源: 妇联
29.01.2016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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