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我省市场主体全国排名第17位
昨日, 陕西 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2014年我省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我省市场主体总量在全国排第十七位。
我省市场主体排全国17位
据悉,商事制度改革实行以来,截至2014年底,全省累计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174.5万户,同比增长19.87%;全省各类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累计2.83万亿元,同比增长35.27%。从全国排位情况来看,我省市场主体总量在全国排第十七位,比上年同期上升了3个位次,在西部排第四位;注册资本(金)总额在全国排第十五位,与上年同期持平,在西部排第二位。
多项改革制度惠民效应显著
放宽名称、经营场所、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登记条件;实行“先照后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支持电子商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和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简化登记注册程序,改革企业年检制度,下放企业登记权限等是我省主要的改革措施。其中,惠民效应最显著的是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市场主体增长提供大量就业岗位
记者了解到,商事制度改革实行以来,我省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新登记注册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2014年共吸纳就业人员75.77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3.26%。其中,私营企业吸纳就业人员27.18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2.2%;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人员48.59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9.47%。
西安 、榆林、宝鸡、渭南、咸阳市场主体吸纳就业人员数量相对较多,2014年分别吸纳就业人员32.18万人、7.89万人、6.47万人、6.22万人、5.74万人,分别占到全省新增就业人员总量的42.47%、10.41%、8.54%、8.21%和7.57%。
“宽进”“严管”是两个重点
省工商局注册分局局长叶弘表示,“宽进”和“严管”是商事制度改革的两个重点。改革实施以来,各级工商部门在落实“宽进”政策的同时,积极探索“严管”措施,将“审批把关、巡查监管”改为“信息监管、信用约束”,努力形成工商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局面,使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重点工作为提请省政府出台相关条例,同时建立企业信息公示的信用监管平台,并制定配套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了全省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整合各部门投诉举报平台,牵头将分散在质监、食药监等部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经济违法行为和行政效能投诉举报等平台“三线合一”,目前正在组织实施。
本报记者 白圩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