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法官促调解 十年借款终追回
17.02.2015 11:34
本文来源: 陕西网
2月11日,周至县法院终南法庭副庭长马轩成功调解了原告冯金虎诉被告苗修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为一件普通民事案件得到调解,稀疏平常,但对原告冯金虎一家却是雪中送炭,不同寻常。
原告冯金虎与被告苗修河本系好友,2000年1月15日,苗修河因做生意资金不足,向冯金虎借款25000元,并约定年息为2500元,但苗修河借到钱后,并没有按约定积极向冯金虎偿还本息。长达14年间,在冯金虎的屡次催要之下,苗修河仅给付过冯金虎7000元。念及双方是朋友,冯金虎本不愿将苗修河告上法庭,但因冯金虎重病缠身、卧床不起,急需医疗费。无奈下,2014年12月1日,冯金虎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苗修河偿还其本息共计55000元。
案件受理后,终南法庭办案法官多次对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希望被告能够尽快给原告偿还借款,使原告的病情得到及时救治,但因双方意见悬殊,调解未果。看调解无望,办案法官果断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后办案法官仍不放弃调解,在法官的坚持下、在人民陪审员苗润的劝解下,被告同意给付原告本息共计30000元。
看着原告的母亲接到儿子的救命钱,医疗费有了着落,办案法官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记者 秦峰 通讯员闫雪娇)
本文来源: 陕西网
17.02.2015 11:34